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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章 分家(3)

里房子不够住。

必须有一个人要搬出去,他的妹妹是一个女子,在家里勉强住上几年,以后要嫁人的。李国华作为一个男人,若是还在家里居住。

可非常的不方便。

住在客厅。

可以后起夜怎么办?

怎么还想看看弟媳的身材长相如何。

禽兽吗?

这以后挣钱了,孝顺父母不,这李国全哪怕是接了父亲的班,也只能从最低级开始干,比起那些初来乍到的人当临时工。

好处就是直接正式工起步。

可想要往上升。

不容易。

李向文在邮局干了二三十年,这都还是一个普通的职员,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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