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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于雷的心事(求收藏)(2)

队写信,说张小彬在他当兵走后,嫁给一个九队的种菜高手,九队紧挨着农村,离县城有十几里路

于雷第二次接触女孩子也是书信,写信的是他高中时的同桌与张小彬的泼辣相比,他的同桌是个温柔苗条的姑娘,与他家是三个小子不一样,同桌家里是三个姑娘,于雷当兵时,她已经是麻纺厂的女工,姑娘叫苗秀,是家里老大

苗秀与张小彬的性格截然不同,她追求于雷的方式是采取迂回战术,从于雷弟弟于勇那里,苗秀得到了通信的地址,她的信也很短,主要想通过于雷帮助买紧俏的一种药,在泰宁县买不到的一种药,她的妈妈需要常年用这种药

买一次药可以用半年,时间长了苗秀开始叫于雷帮助买书,那种县城买不到的书,于雷很喜欢苗秀,称呼也在不知不觉中改成了秀

两年后,端午节,苗秀和于雷约好,去省城见他,这时的于雷已经当上了班长,在部队叫于磊

早晨出操回来,于磊和指导员说中午要去接一个老乡,指导员问是男是女,于磊脸一红说是女的,指导员一看就明白了八九分,叫他只管去,晚上可以安排他的老乡住部队招待所,但不能两人住一起,部队有要求于磊千恩万谢这个山东人

于磊借了一辆二八自行车,骑到火车站已经一头汗,脱下上衣,摘下军帽,里面是洗的干净的白衬衫,车站出现一个当兵的,也吸引了周围的旅客,于雷抿嘴笑笑,老百姓对军人还是比较尊敬,他们觉得军人跟警察差不多

抬手看看手表,火车还有二十分钟进站,他停好车子,在出站口等着,书信往来中,秀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刻在心里,只是不知道现在的秀,是不是还是那样苗条

苗秀从出站口出来,一眼看到了头发短短、穿着白衬衫的于磊,于磊伸手接过苗秀挎着的军用书包,书包是于磊邮寄给她的

因为是起早上车,苗秀没有吃早饭,于磊把苗秀领到离车站不远的小吃部,两人一人要了一碗苗条,于磊喜欢吃辣椒,往自己的碗里倒了辣椒和酱油,苗秀低着头,面带绯红

两碗面,于磊吃了一碗半推着自行车,两个人沿着小路往部队的方向走,去部队的路很好走,只要走到大坝,沿着大坝那就能走到部队

端午节,中午的太阳很足,大坝的老柳树下都是乘凉的人,沿着大坝,大约有好几公里长,是个沿江公园,说是沿江,就是有江水从大坝走过,其实离松花江还很远

于磊提议去椅子上休息一会儿,苗秀穿的红条绒上衣有些厚,鼻梁上已经见汗,这时候于磊才仔细看看苗秀:个子能到自己肩膀,鼻梁挺直,眼睛属于那种不出众的那种,没什么特点,脸颊瘦消白净,淡淡的眉毛,小巧的嘴唇,属于耐看的女人

挨着于磊坐着,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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