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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何冤情(2)

中唐太宗李世民,勤政爱民,命各个地方军、政、学三司均设闻登鼓,受理鸣冤一旦学子怀疑某次考试有猫腻或者有冤情,便可越级请动上一级府学官,按照县、府、州、国,进行申诉

州学政自然有权推翻县学丞的决定,进行改判

童生试,原本只是滁州大名县组织的正常杜预就算跑到滁州里叫屈也没这么方便

但大名县有个特点,它府县同州,县治所也在滁州城内县学堂,恰好就设在州学府的隔壁

杜预被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扑倒在地,生拉硬拽,就要扛走

此时,府学中却传出不怒自威声音:“何人击闻登鼓鸣冤?有何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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