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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革故鼎新(4)

为三等。

十五家勋贵,无一例外都做了隐匿田亩、偷漏赋税的事情,而将他们分为三等的凭据则是在这些事情基础上,有没有出现命案、欺压这种事情。

英国公王思奉,其子王怀恩纵容家仆害命三条,淇国公刘英谚之子刘蒯害命一条,西国公厝本之子钦德纵容家仆强掠民田七百余亩……

按照《大汉律》,英国公王思奉降爵县伯,其子王怀恩及害命家仆处斩。

淇国公刘英谚降爵为县公,其子刘蒯处斩,而西国公厝本降爵位郡公,其子钦德流配……

除了这些,其余十二家勋贵,对于直接犯事的勋贵本人则是去爵,若是子嗣犯事则勋贵降爵,子嗣依照《大汉律》处斩或流配。

面对文册上的内容,刘继隆沉默不语,他并不觉得这些刑罚判得重,甚至觉得有些轻了。

《大汉律》自洪武元年编修,废除了许多肉刑和奴仆的刑罚,加强了贪腐和官员犯事的惩处。

由于数量较多,刘继隆并未亲自翻阅,直到今日他才知道,勋贵犯法是可以用爵位来抵罪的。

“阿耶?”

刘烈小心翼翼的开口询问,显然是担心自己处罚的过重了。

刘继隆抬头看向他,张了张嘴,本来想要让他从重处罚,可回想起厝本、刘英谚、王思奉等人跟随自己征战的场景,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原来处理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刘继隆在心中苦涩感叹,末了才叹气将文册递回给了刘烈:“便按照如此操办吧。”

其实按照《唐律》的“八议”与“请减赎”来说,《大汉律》已经算得上进步了,至少在《唐律》中,犯事的勋贵子弟是可以用官当和减赎来将死刑减轻为流配或削官的。

但是在《大汉律》里,除了勋贵本人可以用爵位来抵除本人罪刑外,其它官员和勋贵子弟只有按律论罪。

正因如此,《大汉律》下的刘蒯等人必须死,所以刘烈才会如此小心翼翼。

毕竟按照《唐律》,刘蒯等人完全可以出钱来减罪,其父也不用降爵。

如今有了刘继隆点头,刘烈便将心放了下来,但很快刘继隆的话又让他提起了心。

“云南最迟两年后便会彻底平定,京察的事情不能再继续耽误下去了。”

“今岁学子即将毕业,临州大学的学子也有两千余人返回洛阳。”

“汝好好调派这些人,朕等汝的消息……”

刘继隆的话令刘烈及他身后的众人感到头皮发麻,毕竟刚刚收拾了十五名勋贵和数百名有品秩的官员,他们甚至还在头痛应该如何收尾,结果皇帝又要派给他们更为得罪人的差事。

这次可不是局限于地方一道了,而是要面对整个天下诸道,面对所有勋臣官吏……

想到这里,刘烈只能硬着头皮:“儿臣定不会让阿耶久等。”

“下去吧。”

刘继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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