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是瞻的李平,虽然在董事会里面有三票,但是按照公司章程,当时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规定只有达到四票赞成才能通过超过200万软妹币的投资案。当然如果张琪发起股东会修改章程的话,他们三个所在的投票权已经超过70%,修改章程的议案也能获得通过,不过那样会给小股东非常不好的感觉,给公司埋下巨大的隐患,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张琪不准备动用股东会这个大杀器。
董事会陷入了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