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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律师的目的(3)

标是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到所有的权益,而所有的权益争夺,需要的就是这些证据”

“证据,早一秒出手,晚一秒出手,别人后出手,还是别人之前出手,都是一种权益的争夺,这些会影响到审判庭的最终判决”

数据表,必须是最先公正出来

很多人都以为数据表是‘二王’,但是在公生看起来并不是,因为数据表是被告的犯罪证据,也是被告迫害原告的理由

最后,数据表的判决,并不会为原告带来任何权益价值

现场考察,这是需要在大捷的时候,迅速抛出手的证据

现场考察的证据,并不是关键性证据或者决定性证据,内容全部是导向性的

在具备事实依据的前提下,现场考察的结果,会导向犯罪嫌疑人,让导向性证据在人为思考下,变成决定性证据

也就是‘就是这俩人做的坏事’这种

关于两位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虚假,属于一种陷阱

公生提前将陷阱安置上,因为确定对方律师肯定会调查米原晃子,再通过米原晃子攻击原告律师,也就是公生本人

这时候,打开盖牌......串戏了,打开陷阱

对方的目标,是公生伙同另一位老师试图制造犯罪

而公生的目标,则是将对方推到教师的对立面

两人都是在开庭前隐瞒情况,欺骗审判庭

但是公生站在社会地位高的一边,而对方则是欺诈者

如果对方律师不针对公生与米原晃子的关系做文章,恐怕公生就不能使用这个底牌

而是让杯户学院弃卒保车的时候,发挥陷阱的作用

日记本

那是一个无声的证据,但是却是关键的证据

这是整场庭审里唯一代表原告的物件,也是唯一属于原告的权益

如果公生用其他的事情结尾,那么审判庭就无法最后一刻将权益判决给原告

所以必须等待

等待到最后一刻,公生举出日记本,代表原告,向法庭请求判决权益

这才是委托律师的责任

胜诉,只是平常的事情,但是为委托人争取到公正,才是律师执业存在的价值

“不过,我现在还不是律师,只是一介小小的法律援助”

小小的凡夫俗子,罢了

从警视厅的车子上下来,公生用手机记录下佐藤美和子的电话号码

顺便被面前这位‘强势女’强烈要求,在毛利兰的下面,标注为重要人,并且昵称为‘美和子姐姐’

“呐,公生,我先回去了,晚上还要加班呢”

美和子将翻盖手机还给公生

“嗯,我晚上也需要工作”

还欠着五份法务合同,又要熬夜通宵了

但是公生感觉现在的自己,精神特别棒!

“行吧,反正你这几天也会去警视厅的,到的时候给姐姐我打电话,知道吗?”

小十二岁的弟弟

美和子只是有些感叹,这年头不错的男人都生的晚

最后的闲聊几句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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