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又砸了
孔兴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一口
不紧不慢地说道:“丁智,侯三,李清秋把暗界那些资金链全断了,你们的生活应该越来越难过了吧”
二人愣了一下,确实,他们从前主要就靠这些牟利,谁知道李清秋那个孙子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就全不干了,闹得大家都没钱赚
这时侯三点燃一根烟,开口说道:“既然选择混这条路,就要走到底,咱们这种人,哪还有回头的可能”
“我们这种在道上混的,一只脚在警局,一只脚在棺材里,这句话说的一点错没有”
孔兴笑了笑,起身走过来拍了拍侯三的肩膀
“识时务者,为俊杰,人要学会认清局面,更何况,你我都是聪明人”
这句话的含义不言而喻
林志成实在太贪心,他回到南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吞掉林氏集团
林氏集团,对他来说实在不够塞牙缝
而孔兴这个意思表达出来,林志成的目标也是显而易见了
他要的是整个南城的暗界!
胃口真大啊,怪不得林志成一直在外市发展,像这种小城市,他肯定不止第一次吞
“聪明要用在对的地方”
侯三得知了他的目的,只觉得恶心
“这种小聪明,如果真的答应你,那我侯三不就成狗了吗!”
孔兴没有丝毫不乐意,说道:“侯三,看来你没什么兴趣”
侯三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腿
“孔兴,我知道,你们从叶城来的,肯定有实力”
“但是,不好意思,你三爷腿脚不好,跪不下来”
说完这句话,侯三瞪了孔兴一眼,带着人扭头就走
南城再乱,那也是南城
我们南城再怎么闹,也轮不到外人插手,想吞掉南城,更是不可能答应!
此时,丁智坐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手拄着下巴,脸色十分阴沉
侯三的性格他也了解,虽然他也爱钱,但是从骨子里,他就是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
这也是为什么,暗界三巨头里,他是唯一一个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完全凭借着他这股人格魅力,才让这么多小弟甘心为他卖命
其实谁都不想被人控制,谁也不愿意心甘情愿给别人当狗,但是惹到叶城的人,自己也不知道会有多大的麻烦
“侯三是个目光短浅的人,我觉得你应该比他看得清楚”
孔兴玩弄着手里的酒杯,说道
“林志成你应该知道,他来源于南城的林家,现在做的却比那个林氏集团不知道大多少”
“他还说过一句话,不能为他所用的人,全都是碍眼的存在”
虽然语气十分平淡,但其中意味显露无疑
这句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如果敢不答应投靠林志成,那就是站在了林志成的对立面
丁智的脑袋翁的一下,如果刚才是暗示,那现在就是明着威胁了
丁智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林志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