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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霸叔(2)

试试看吧,别抱太大希望”

夏梦莹留给他的名单,人数很少,总共就十位

这些人,杨云全都拜托张栋去洽谈

这半个多月,张栋跑遍四个省两个市,与十人都会过面,最终只拿下一人

其他人要么财务自由,只想恰烂钱,要么恃才傲物,不屑于在别人公司里干

理由千万种,总之就是不来,不见,不谈

这十人里没有迷妖,杨云很奇怪,为此他专门跟夏梦莹视频通话了一次

“迷妖是乐众漫画的根,想想就行了,千万别付诸行动”

杨云来到公司,看到了林伊娜,她背靠在沙发上做面膜

沈天朗也在,他正和张栋把酒言欢

两人都是业内精英,虽然不是同行,但是一旦达到他们那个层次,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

“张叔,人呢?”

“在天朗的办公室作画呢,他说他喜欢那个角度的一切”

“麻烦了”杨云对沈天朗说

“不麻烦,他说画会送给我,我还占了大便宜呢”沈天朗递给杨云一杯红酒,忽然笑道:“原来你是老魔头的学生,果然英雄出少年!”

“你认识我老师”

“他是我少年时期的偶像,可惜,我高考的时候,他还在商界,如果他当时在深大教书,我肯定会选择深大金融”沈天朗感慨的说道

好吧!他年轻的时候确实挺厉害的,不过后来退场有点惨……

三人聊了一会后,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沈天朗的秘书带着一个扎着辫子,戴着墨镜,胡子拉碴,穿着破烂牛仔的文艺大叔

这位大叔在漫圈有个外号叫霸叔,由来嘛,就是他每部漫画的漫画名都有霸字

“天朗,画已经好了,我放你桌上了”霸叔豪迈的扯着嗓子说

“谢了”沈天朗给黑叔递了一杯红酒,又寒暄了几句后,就带着秘书离开了

临走前,他顺手把自己徒弟的面膜撕掉,扔进垃圾桶

林伊娜已经累睡着了,听他师父说,她今天从早上开始面试,一直面试到晚上七点多,就吃了一顿饭

张栋和霸叔早就把能聊的都聊过了,这次前来,主要是想见见老板长什么样,然后做最终决定

对于夏梦莹给的名单,杨云觉得希望最大的是霸叔,最想要的也是他

因为混的最差的是他,最有实力的也是他

霸叔的画风属于写实派,偏港风,这种画风以前很流行,现在已经不符合主流市场了

现在的漫画是奶油画风的天下,动漫是3d模板时代,一个人物模板几十个动漫一起用,换个发型就行

霸叔的画风非常有张力,漫画界没法混了以后,改做游戏原画师,反而比以前名气大,赚的更堵

不过,名气钱财并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画自己喜欢的漫画

他一直在发表作品,可惜反响极差,连流水漫都不如

上次杨云用钱砸,把自己的漫画砸火了,卖了一千两百万,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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