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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县学与山长(3)

的宋朝时期,不过要真是去大量、大面积的印刷很多书,依旧很费钱。

这样一看,三两银子买断一篇稿子,属实太多了。

“你懂个屁,赶紧把最近滞销的书整理出来!”

陶谦瞪了他一眼。

小厮匆忙离开,去做事了。

其实陶谦有着自己的打算。

三两银子...对他而言,并不亏,甚至还赚。

除了此前所说的那些理由之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书铺想要壮大,就不能怕砸银子,收揽的小说家越多,自身便越强大。

三两银子,能买很多东西,自然也能买来孟川的好感,这是毋庸置疑的,其次,从孟川落狱之事来看,确实有些对不住他,多出的银子,就当是赔罪了。

更何况,煞鬼篇的故事,写的很好,运营得当,不怕赚不回本,甚至还能多赚,无论是从售卖书籍还是从说书人的渠道来看,估计都能有良好的回馈和收入。

而且这份收入还是长久的。

“煞鬼篇…仅用一日的时间就写完了,实在匪夷所思,令人惊叹!莫非,还真与他遇到的那位老前辈有关?使其豁然开悟?那老前辈,并非是他随口找的说辞?”

陶谦激动之余,就只有因孟川改变而带来的震撼,此前他就认为,对方是有极好文采的,可惜就是不思变!

如今一变,简直换了个人,就连文风都大不相同,说是天才也不为过…

至于为何有如此转变,只能用高人点拨来解释了,不过这对陶谦来说都不太重要,他是个商人,利用好的故事去赚很多钱,才是他应该去考虑的事情。

在孟川眼里看来,陶大郎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他在走出诚友书铺之后,便回忆起昨日对方所言‘写的令我满意了,我就给你银子’这句话。

意思就是,如果自己所写的故事,不足以让陶大郎将三两银子赚回来,那么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和如此聪明的商人打交道,一般只有两个极端结果,要么双赢,要么自己死了,成全他了。

不过就现在来看,陶大郎并没有什么害人的心思,只是污秽书籍一事,做的不太地道。

有一说一,在整个县城里的书铺掌柜中,估计很少有人像陶大郎那样出手阔绰。

前身曾经写过一部污秽书籍,叫做《春宫夜事》,在兖州府境内小火了一把,让陶大郎赚了很多钱,他为了感谢前身,特意赠送了一两银子。

当然,那一两银子,也是有笼络前身,让其专门为诚友书铺写书续稿的嫌疑,是有着自己打算的,赠送的并不纯粹。

可不管原由为何,那毕竟是一两银子啊!

“书是卖出去了,三两银子...也能让自己省吃俭用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只不过还不够!更何况,自身煞气还未得到解决,现在是时候该找山长请教一下了。”

打定主意的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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