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章

第1916章:股份制(3)

?”

“朕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李世民道:“不要产业,要地契有什么用?”

“朝廷出钱去买这些产业的地契。”

“比如在长安城东,长孙家有八十间店铺。”

“朝廷出资将这些店铺全部买下来,但往后的使用权还是在长孙家一方。”

“而从此往后,长孙家除却需要缴纳二成的税收之外,还需要付给朝廷租金与分红二成。”

“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我们朝廷将会成为长孙家最大的合伙人,生意经营,长孙家做主,但店能不能继续开,开多少,却是我们朝廷说的算。”

“我这么说,父皇应该能理解的吧?”

如果是放在后世。

这么说就通俗易懂了。

说白了,这就是股份制。

朝廷与长孙家各自占有产业的一半股份。

不参与产业经营,但却有权主导产业的经营方向。

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章
  • 今日热门
  • 本周排行
  • 阅排行
  • 年度排行
  • 最新更新
  • 新增小说